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16日发布的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文)和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(原环境保护部 环办[2013]103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四川宏瑞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“年产1万吨特种石墨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示:
拟建设地点: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甘眉园区启明路12号,四川宏瑞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,不涉及新增占地
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:据项目设计,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条特种石墨生产线,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、筛分、配料、混捏成型、焙烧、石墨化(依托现有厂区已建石墨化炉,经适应性改造后满足生产需要)、机加工等,配套相应的安全、环保等公辅设施,建成后形成年产1万吨特种石墨产品的生产能力。
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:现有“年产20000吨锂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项目”,主要生产工序为石墨化,设计规模20000t/a。主要污染物包括:(1)进出料、装卸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,经收集后采样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。石墨化过程中产生的石墨化烟气通过加盖、负压抽风,经过石墨化烟气净化装置(脱硫、除尘)处理后达标排放;(2)正常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,主要排水为生活污水,经收集、预处理后排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妥善处理;(3)各类固废严格按照“分类收集、暂存信息科技,按质处理”,并加强堆场“三防”措施,避免二次污染。目前,现有工程已取得排污许可证,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,正常运行。
2.通过电话、传真、信函等方式,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,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。
现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,敬请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各方人士来电询问,公示期限为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